丁玲虹爭取國際法源依據
丁玲虹爭取國際法源依據
摘錄自《國防雇員的女兒 丁玲虹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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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《國防雇員的女兒》書裡可了解「台灣優勢」之所在,一個卑微的「國防雇員的女兒」在1980年代能夠從廚房走出來創業,短短幾個月就能提供上百個工作機會,並自食其力發展全球通用的工具型解決失業之方案,改變了世界。然悠悠已過三十餘個年頭,書中的「創新產業」逐步成為全球主流的產業,惟利益並未如作者發明的初衷由大眾分享,人們卻發現「財富集中」的現象越來越嚴重,「失業率」並未降低;探究其因果,與作者慘遭貪腐集團加公器肆虐有絕對的關係。在全球「反貪腐」聲浪高漲之際,大家應當重新認識《國防雇員的女兒》,重新認識這位1980年代最被看好的創業成功女性,1990年代在APEC「Market Access」論壇的電子商務的提案人—引領飽受亞洲金融風暴受害國家脫離困境的台灣女性。
法源依據
文/丁玲虹
作者擔任1998年APEC「Market
Access」講師時根據她的發明「電子商店系統」(簡稱TES)提案「電子商務」通過,擔任2003年APEC講師時提案「全球通路(Global
Channel)-TES」促成「Best Practice
Policy」(最佳實例政策),全球進入ICT的新科技經濟時代。
本文取自:丁玲虹(2001: 72-75)。國防雇員的女兒。台中:磐虹。
Linda Din (2001:72-75). Linda Din, A Lady of Rich Taiwan. 經過幾年推動「電子商業」的理念之後,我發現要把這個觀念廣事傳播並不容易,因為大家不知道那是什麼東西?就好像20年前尚沒有傳真機,你告訴大家說:「從台北把一篇文章放到機器裡,10秒鐘就可以在高雄收得到!」人家會認為是天方夜譚,甚至笑你吹牛。
幾經挫折,我終於修改原則,而向政府提案,期望通過後,能運用政府的「公信力」來推動「電子商業」。然而,總是遭到專家評審的退案。也因為民國86年(1997)5月,我的「自動化流通系統」案被退件,受到兩位經濟學博士的刺激,使我朝向國際去尋找法源。
在之前的民國85年(1996)的「中小企業輔導工作會議(第三屆)」中,我在分組討論「商業現代化」時,也提案:「以擴大商業資訊網路應用及加強研發物流技術,協助中小企業導入運用資訊化,改善商業自動化。」主要的作法在於從「改良自動販賣機」切入,當年這個提案也被納入會議紀錄,當時分組主持人陳明邦 先生,也認為這是個「Good Idea(好主意)」,但這個提案,也如同民國83年第二屆的中小企業輔導工作會議一樣,無疾而終。
■ 亞太經合會(APEC)
因此,謹記教訓,我認為唯一能使自己的想法落實的方法,只有尋求國際法源一途而已。
果然,皇天不負苦心人, 民國86年(1997)7月1日 美國 柯林頓總統居然簽署了「全球電子商務白皮書(The Framework of the Global Electronic
Commerce),令我如久旱之獲得甘霖一般喜出望外,而台灣能與華府高層溝通的又是什麼呢?幾經搜尋,終於我確定是「APEC」。
APEC(Asia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),在我國翻譯為「亞太經合會」。1997年的亞太經合會有18個經濟體(Economy Bodies),亞太經合會顧名思義是亞太地區的一些國家一起來,以經濟事務為主要討論議題的組織,會員不稱會員國而稱之為「經濟體」。後來又有3個國家加入,成為21個經濟體。
APEC是我國唯一加入的國際經濟組織,如果能透過這個團體來宣揚我的「電子商業」理念,必可得事半功倍之效。
打定主意後,我就積極地注意台灣與APEC的互動關係,並參與1997年加拿大溫哥華舉行的APEC SME Forum(中小企業論壇)。那一年的中華台北(Chinese Taipei)代表團,團員高達百位,一路上,我卻找不到一個聽得懂什麼叫「電子商務」的人?包括領隊。最令我訝異的是,在會議之間,我穿梭於各國代表找尋知音,最後卻令我失望。
不過,我確信只要有法案在,一定會推動。返國後,我就積極爭取各種與媒體接觸的機會,上了幾次叩應(Call in)的電視節目,也捐助APEC Technomart Ⅱ(第二屆亞太經合會科技交流展),也參與ISBC(國際中小企業年會),掌握每一次與國際事務互動的機會,讓我的理念能傳播出去。
■ 1998年吉隆坡亞太經合會年度部長會議
轉眼,1998年亞太經合會(APEC)在馬來西亞吉隆坡又要舉行了。幾經波折,終於,我應邀成為1998年9月3日 APEC SME Forum的市場行銷(Market Access)講師。
加拿大工業部的露薏絲˙史帝文生(Lois Stevenson)女士,讚許我的「電子商業」一直說:「Good ideas(好想法)。」而美國的喬許˙奈次(Josh Knights)先生更積極地與我研究:「如何將這個想法變成一個法案(issue),在明日的任務小組會議中提出?」在吉隆坡APEC當完講師後,1998年9月4日 ,我參與了「任務小組(Task Force)」會議。
亞太經合會(APEC)有許多的會議,其中的年度部長級會議(簡稱MM: Ministerial
Meeting),屬於與經濟政策較有關聯性的會議。因為當時APEC有十個工作小組(Working Group簡稱WG),其中與我所推動的「電子商業」較有關聯性的,以美國為推動國家的電信工作小組(Telecommunication WG)為最。當然,我也大力推銷自己的想法,而引起美國及加拿大的共鳴。
在晚宴之前,我與美國代表喬許˙奈次(Josh Knights)先生等人進行會前會的討論,就所開的任務小組會議交換意見,把所要提的案子,仔細推敲,作成一個結論,俾提交部長會議討論。
推動多年的「電子商業」終於有一個「法源依據」,在APEC的會議廳裡,我突然感到眼角一陣濕潤,淚水不禁滴了下來。有了這個法源依據之後,我認為時機已經成熟;所以,返國之後,在同年的11月4日 創辦了磐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。